新增了版權宣告。選用了cc-by-nc-sa
這裡面其實沒什麼地方需要說明的XD 畢竟是我自己的部落格 想要使用哪種版權是我自己的自由
不過裡面 有一個我思考很久的概念與兩難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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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值不值得 或者說 應不應該 宣告NC(非商業性)呢?
我的幻想世界 作為一個遊戲的設定 當然跟商業脫不了關係
只要一有機會 理所當然的我會傾全力把他作成賺錢的遊戲
那為什麼我要在這上面作NC的宣告呢?
很奇妙 我真正的理由是 我想保護自我以下的所有創作者商業行為的權力。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我的夢想其實很遠大 不僅僅是挑戰遊戲的頂峰而已
我想以這遊戲的世界 拉起一整片創作的王國
裡面除了遊戲之外 還包含小說 動畫 漫畫等等各式各樣的創意
但是 不可能 說實話我也不希望 這裡面全都是我去製作或引發的作品
我希望這世界能像許多日本創作的世界一樣 刺激許多創作者的熱情
而在這世界觀之下 製作出屬於他們的作品
並且 最重要的 他們可以根據這作品賺到錢 起碼足以支撐他們繼續創作的熱情
在這想法之下 我選擇的作法是 宣告版權裡面包含非商業性
但是允許二次創作者自由引用 甚至延伸創作 前提是在有告知我 並且接受特定條件的狀況之下
原因很簡單
如果我沒有宣告非商業性 那麼我這個故事在商業的世界裡面就沒有了主權
事實上 可以有某團體對這故事世界稍作改造之後
隨即宣告他們的故事世界的商業主權 並且限制其他人對這世界的引用
而這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
與其冒這個風險 經過一番思考過後 我所採取的作法是
預先宣告這世界的商業主權 並且公告使用的限制
唯有這樣 才能保障其他創作者的權益 並且應付可能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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